刘琳:教师资格考核应更严

  近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小学四年级5班19名学生因未带《基础训练》课本被代课老师罚站讲台并自抽耳光一事受到热议。校方回应媒体称,情况部分属实,已将该老师辞退,并将对相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工作。
  针对此事,有网友感叹:“现在只要一提到家校关系,一定是一片对老师的指责声,比医患关系还紧张……当老师们对学生训不能重,教不能重,学生对老师最起码的敬畏心都没有。”还有网友表示:“我国家长普遍太溺爱自己的小孩了,老师在教育方面是可以严厉点……如果这能让小孩对学习态度上能够认真点这反而是对他将来负责。”
  笔者认为,古往今来教师在人们心目中都是十分高尚的职业,他们不仅教授学生书本知识,更承担着培养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学生对教师的敬畏心不应靠严厉的批评或体罚来建立。虽说严格执教是出于教师的责任,但如果没有把握好这个度,就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难以预见的伤害。
  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者”,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文化传承的重任。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有效进行一切教育活动的保证。但现如今,教师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吸引了许多年轻人前来从教,他们只需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就可入职。由于从教目的的不同,这一类教师往往在工作中难以做到以学生为本,忽视学生的心理,只会教书,不会育人。更有甚者,则会做出上述的恶性事件,对学生的自尊心造成极大影响。
  无独有偶,在广西省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山塘小学,由于学生上课讲话,扰乱课堂纪律,教师在制止过程中造成该学生严重受伤,肾脏破裂,不得不进行摘除手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教师违法犯罪案例证明,国家需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教师考核制度。教师资格的取得并不是仅仅依靠一纸试卷就能决定的,更多的是对考生人格、品德以及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教师资格证只是一道最初级的门槛,入职后师德考核不合格者,有关部门有权辞退此人并取消其再次从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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