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2016高新区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2016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及工作安排,特制定以下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面试对象

山东省菏泽第一中学实验学校、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原菏泽市实验小学)、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原菏泽学院附属小学)、菏泽市特教中心、山东省菏泽信息工程学校等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及菏泽高新区教师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面试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安排:2016年8月24-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资格审核地点: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原菏泽市实验小学)南校区(长江路996号)。

3.面试需提交的材料

⑴笔试准考证、《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签字的《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⑵身份证;

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毕业证,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

⑷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⑸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

上述材料中(2)、(3)、(4)、(5)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另须提交与《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由服务县区出具的“三支一扶”考核合格报告及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经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现场拍照。

4.考生要诚信报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报考资格的,经查实,五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中小学教师招聘。

三、面试评委

由市教育局负责随机聘请外地评委。

四、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8月28日上午7:30开始。

面试地点: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原菏泽市实验小学)南校区(长江路996号)。

五、面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中小学各学科均采取模拟讲课的形式,测试教材为各学段各学科的教材,分值100分,备课30分钟,模拟讲课10分钟,其中报考音乐岗位的人员应有不超过2分钟的键盘弹唱。菏泽信息工程学校的音乐、舞蹈按照普通高中教材进行测试。菏泽市特教中心的语文、数学、英语、音乐按照小学教材进行测试。

菏泽信息工程学校的影视视听语言、艺术设计、软件工程、多媒体与网页设计、电影学、财务管理、经济学、教育学、汽车维修(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维修(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应用电子技术教育)和菏泽市特教中心的康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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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流程

面试考场分为待测室、备课室、测试室、休息室。

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待测室,工作人员逐

一核对考生面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分组别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在规定的时间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逐个引入备课室,30分钟备课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至指定测试室。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至休息室。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直接由待测室进入测试室。准备时间及测试时间共10分钟。

备课室备有文具、纸张及教材,考生一律不准携带其它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

七、面试成绩确定

每个面试测试室共有7名评委,结合评分标准现场打分(前两名考生面试后评委暂不打分,待第三名考生面试结束,评委进行讨论,而后再给前三位考生逐一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成绩的平均值(精确到0.01)即为面试考生的现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待本学科小组全部结束后,集体公布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分数为60分。

八、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市教育局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菏泽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九、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0530-5333168

市人社局:0530-5310387

附件:2016年菏泽市市直学校及高新区考生面试须知

附件

2016年菏泽市直学校及高新区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务必于2016年8月28日7:00前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原菏泽市实验小学)南校区(长江路996号)报到。7:15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规定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生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主动上缴所有通讯工具,面试中发现未上缴通讯工具的,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考生抽签后按顺序等候面试,不得私自调换序号,违反者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考生在待测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外出走动,如到卫生间,应先向工作人员申请,由工作人员陪同,不得在外面逗留。

六、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报序号和课题,不准报姓名,不得向考官和工作人员做暗示,提供个人信息,衣服上、手上不得佩戴任何饰品。

七、面试考生进入测试室后,由主考官主持面试,时间为10分钟。计时员宣布“时间到”之后要立即停止。

八、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到休息室等候。

九、面试考生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如有违反面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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