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城县2016年幼儿教师招聘3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幼师队伍师资力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6年前(含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幼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幼教、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含考试成绩合格)。

6.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后出生),连续有2年幼教工作经历的持单位出具的证明年龄放宽至32岁(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7.只限交城县户籍人员报考,户籍在册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含毕业后未迁出学校辖区派出所的交城籍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以上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中,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8:00至2016年8月11日17:00。

2、报名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4张(并现场照像)、身份证(二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

3、报名地点:交城县人社局(政府大院政府楼408室)

4、报考人数要求: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聘用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3:1。

5、报考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6、准考证发放

时间:2016年8月23日

地点:交城县人社局(政府大院政府楼408室)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一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教学理论(分值为25分)、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25分)、幼教教学大纲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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