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港2016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等有关规定,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审核认定等程序, 认定陈兴萍等14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林青青等11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陈小霞等20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林瑞春等13位同志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王颖颖等4位同志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体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温馨提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7月15-20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7月21-22日,届时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领取,代领者须由申请人亲属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其中应届毕业生须等毕业证书出来后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备案表到窗口领取,认定未通过人员也请将相关申报材料领回。

附件:2016上半年泉港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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