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侯县2016年新任教师聘用事项通知

    根据《2016年闽侯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新教师公告》规定的聘用办法,现将2016年闽侯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毕业生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

2016年闽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拟聘用人员体检

1、时间:

7月4-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集中地点:

闽侯县医院健康体检部(闽侯县城昙石山博物馆东侧闽侯县医院A楼六层)

3、参加对象:

招考拟聘用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集中,领取并填写体检表,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不需空腹,要求随带本人身份证、签字笔,一寸近照一张。体检费自理,由医院统一收取。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余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拟聘用人员属2016届福州市内各高校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可将体检表复印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合格专用章)于7月6日前交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确认后予以免检。

三、计划生育审查

凡拟聘用人员中的已婚者须在7月6日前向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个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乡镇、县(市、区)出具的《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证明表》或《计生证明》(上次资格审核已提交的,本次不必再交)。若隐瞒实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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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1、拟聘用人员须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7月12日签订就业协议时上交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mhjyrs@163.com。

2、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前仔细阅读《填报材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3、《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

五、签订就业协议及现场选择学校岗位

1、时间、地点:

7月12日上午9∶00(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幼教)、下午3∶00(除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幼教学科外的其他学科),在闽侯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教育局与招考拟聘用中小学及幼教岗位的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对象现场选择学校岗位(按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时间另行通知。

2、对象:

招考拟聘用中小学及幼教岗位的毕业生

3、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随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各高校提供的就业协议书(往届生还应按报考岗位类别根据招考公告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证及学位证等)。

六、新任教师档案转递

2016年招考拟聘用的新任教师应于7月30日前将本人档案转至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邮编:350199)。档案寄存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的拟聘用人员由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统一调档,寄存其它人才中心(市场)的应于7月12日到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调档函。

七、暑期岗前培训

根据招考公告规定,所有拟聘用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均应参加暑期岗前培训,有关暑期培训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通过闽侯县教育信息网站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务必留意,并相互转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报到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8月16日。拟聘用新任教师的毕业生应按聘用岗位要求随带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于规定时间到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正式报到手续。

附件下载
1.2016年闽侯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pdf格式)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3.《填报材料说明》

闽侯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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