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市2016春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前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网上申报、现场确认、集中体检、能力测试及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等程序,拟认定吴玥等50位同志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陆来来等11位同志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现将本次拟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征求广大教职员工及其他干部群众的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16年6月8日起至6月15日止,共5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思想品德、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联系处室:衢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3080628。

衢州市教育局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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