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16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次网报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6〕1号)精神,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批进行。目前,第一批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就嘉兴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次网报公告如下:
附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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