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市衢江区2016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前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周小琴等11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傅雪花等31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陈丹等13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将本次拟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思想品德、及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5月23日起到5月29日止。

  4、联系科室:衢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点:衢州市衢江区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70-3838902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16年5月23日

附件: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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