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达茂旗2016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内教人函〔2016〕18号《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达茂旗教育局2016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面实行网报,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16年4月18日—4月29日。每个工作日8:00-18:00周未及法定节假日不开网。

二、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材料审核地点:达茂旗教育局师资科;

审核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6日

四、体检时间:2016年5月6日。

体检地点:达茂旗医院

五、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资格参与10月份认定(此次不受理非师范类申请)

六、认定、编号时间:2016年5月8日—10日

七、证书打印及发放时间:2016年5月15日

七、上报材料的要求

需提交“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在认定时,除提供《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2.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

3.近一年的教学业务档案。

所有附属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复印。

点击下载>>>

达茂旗教师资格网上申报试点单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等附件下载

达茂旗教育局

2016年4月9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