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通知

    为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根据我区今年秋季中小学师资情况,决定开展城区及周边学校教师选调工作。为规范有序地做好选调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选调学科名额(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蕉城区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正式公办教师。城区中学岗位报考对象为农村中学教师,城区及周边学校小学岗位报考对象为农村中小学教师。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无违反计划生育,无擅自离岗,无参加邪教组织,无违反师德行为,身体健康,近3年(指2013年9月起至2016年3月,下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2015-2016学年考核视为合格)。

3.大中专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满5年(指2011年9月起至2016年3月),第一学历本科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年,凡不在农村学校岗位上服务的年限要扣除(不含按规定支教、交流到异校任教的年限),从外县市调入我区学校任教的,经原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原任学校为农村学校的,其任教年限视同本区农村学校服务年限。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具有小学、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且能胜任所报学科教育教学任务。

5.每个申报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所报学科应专业对口。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普师专业的农村中小学在职教师;或第二学历专科以上,教育、教育管理、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专业的农村小学在职教师;以上两种情形均可报考小学语文或数学学科岗位。

6.申请学费代偿的农村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参加进城选调。

三、报考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填写《蕉城区2016年申请选调教师报考表》。

2.学校推荐。由所在学校成立教师选调领导小组对申请选调教师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结合学校学科教师需求状况,确定选调报考教师推荐名单,并提供报考教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年度考核表、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学校为单位将《蕉城区2016年申请选调教师报考汇总表》(附件2)和《蕉城区2016年申请选调教师报考表》(附件3)于2016年3月22日前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未经所在学校同意,擅自报考者,其选调资格不予确认。

3.受理复核。区教育局对申请选调教师的资格进行复核,最终以拟入闱人员的报考资格及相关材料复核为准。

4.报名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于2016年3月18日-24日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考专栏”图标进入网络报名系统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要注意查询具体委托类计划后再选择报考,区分清楚新任教师报考和委托考试报考。

5.笔试时间。统一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参加2016年4月17日全省新任教师招聘考试。

6.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8:00-16日17:30,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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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绩计算办法

㈠岗位考核项目

1.教龄加分。教龄10-14年加1分、15-19年加2分、20年及以上加3分(其中,对长期坚持边远山区、海岛任教的教师,给予加分倾斜,现黄家学校的教师,在该校累计教龄10-14年加2分、15-19年加3分、20年及以上加5分;现宁德三中、宁德十一中、宁德十二中、赤溪中心小学、虎贝中心小学、三都中心小学、三都澳高能学校及兴贤学校的教师,在上述学校累计教龄10-14年加1.5分、15-19年加2.5分、20年及以上加3.5分。凡不在上述学校岗位上服务的年限要扣除,不含按规定支教、交流到异校任教的年限)。

2.年度考核加分。2013-2014、2014-2015学年考核得分按一次优秀加0.5分,两个学年的得分累计作为年度考核总得分。

3.获奖加分。近3年来获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质课、教学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以上,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多项获奖得分不累加,按最高级别获奖加分)。

㈡业务考试项目

业务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考试大纲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满分折合为100分。

㈢选调成绩计算

岗位考核项目得分加业务考试项目得分作为其最后录用的总成绩。近3年考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录用总成绩各扣5分:①请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或请事假(含哺乳假)累计超过90天的或请病事假累计超过180天的;②旷工超过7天的。

五、选调录用办法

1.按学段分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若切线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按下列顺序优先:①以笔试成绩总分高者;②《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③已获得荣誉称号高者;④第一学历高者;⑤教龄长者;⑥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者。

2.选调教师按所报考学段的学科根据录用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选择学校。若总分成绩相同时,按照第1点规定的顺序,优先选择学校。

3.区教育局研究审定选调结果,并将拟定的选调教师名单在蕉城教育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根据蕉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蕉城区2016年城区及周边学校选调教师问题的批复》(宁区委编〔2016〕8号)文件精神,2016年城区及周边学校公开选调的教师,入编所需编制由人员原所在学校连人带编转到调入学校。

2.由于报名工作时间紧,各校务必将本通知告知每位教师(含在外支教、交流教师),安排专人受理申请选调教师的报名工作。

3.被选调的教师,其职称问题由职改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4.在教师选调中如发现学校和教师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教育局核实,情况属实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若已被录用的教师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不递补。

 

附件下载:

1.蕉城区2016年城区及周边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

2.蕉城区2016年申请选调教师报考汇总表

3.蕉城区2016年申请选调教师报考表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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