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钟山区2016年春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钟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24号)文件的安排部署,钟山区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结合钟山区实际,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贵州省教师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面向在职教师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02〕29号)
二、对象、范围、权限
    对象: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原则上同一申请人不可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
    范围: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原则。凡户籍或工作单位(指具有人事审批权限的单位)在钟山区的,原则上应向钟山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钟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对于户籍不在本区,但人事档案挂靠在钟山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钟山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钟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 
    权限:钟山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负责受理辖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事宜的现场确认,并报送六盘水市教育局认定审批。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并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7.申请认定成人教育教师资格者,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教成厅〔1995〕15号)第一条的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8.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1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可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对需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申请者,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的规定,组织测评工作。2016年对持有省“两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将不再予以认定,对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员,按照认定程序开展认定工作。
  2.普通话合格等级,按照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规定执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的管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黔教语发〔2012〕26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的规定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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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24号)文件规定,钟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以“网报”方式开展工作,即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钟山区教育局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
    (一)资料领取、体检 、思想鉴定
    资料领取:凡在钟山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在职和社会人员,在2016年4月1日- 5月13日内,到钟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大厅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认定资料;六盘水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应届幼儿师范毕业生和六盘水市职业技术学校应届幼儿师范毕业生在本校领取。
    体检:凡在钟山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须持贴有本人免冠蓝底照片的《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或《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幼儿园)》,在网报规定时限内到六盘水市人民医院体检。
    思想品德鉴定:申请人须持《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网报时限内完成本人思想品德鉴定。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工作单位鉴定填写,社会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鉴定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鉴定填写。
   (二)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
    2.网报时间:2016年4月1日- 5月20日。
   (三)现场确认(资格初审)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5月23日- 6月10日。
    2.现场确认地点:六盘水师范学院、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六盘水市民族职业学校、钟山区政务 服务中心西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六盘水师范学院: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和网报数据的现场确认。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本校中专部应届幼儿师范毕业生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和网报数据的现场确认。
    六盘水市民族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应届幼儿师范毕业生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和网报数据的现场确认。
    钟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大厅综合服务窗口:负责本辖区内在职和社会人员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和网报数据的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网报数据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数据是否生效。
    ①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③《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或者《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幼儿园)》原件1份;
    ④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⑤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还要提交相应层次的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2份;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2份;
    ⑦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4张,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大小像数:114×156,大小:20KB,必须与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板,照片必须清晰可辨;
    ⑧身份证和户籍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各一份,或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照片的户籍证明一份,在职人员(指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供2015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⑨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注:以上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验证原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认定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02〕31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把握资格审查关,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严格把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范围、认定权限和认定条件,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国家相关认定教师资格的文件规定,审查已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提出评审意见,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作出认定审批,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出记录。凡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合格者,不能认定其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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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申请终止之日起(现场确认结束日开始),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认定的决定。
    承诺期限:15个法定工作日。 
七、证书送达:钟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八、其他事宜
    (一)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
    2.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二份;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二)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目前,我区仍有部分在农村中小学的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乡镇中心校须及时通知本区域内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三)教育部考试中心从今年起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四)教育教学素质能力测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若在网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各区域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六)此公告公布途径。
     1.贵州省教育网群-钟山节点,网址http://222.85.160.48:7131 。
     2.魅力钟山网,网址:http://www.gzzs.gov.cn
     3.钟山区教育局,网址:http://jyj.gzzs.gov.cn 。
     4.纸质公告发送钟山区辖区内各学校、教育机构。
     5.在网报注意事项里设置2016年钟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的相关事宜。
     6.在钟山区教育局、钟山区政务服务行政大厅的政务公开栏里张贴钟山区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特此公告
     窗口电话:0858-8698532 0858-8227419     
     监督电话:0858-8228355
六盘水市钟山区教育局
二O一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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