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2016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报名通告

为方便我市广大考生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我站将开展2016年上半年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①普通话需要升级的教师;②因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需认定普通话水平等级的有关人员;③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及其它社会人员;④非九江学院、九江职大在校学生。
二、报名时间:2月22日-3月22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九江市甘棠南路176号普通话测试站七楼,可乘坐21路、28路、29路公交车到南门口站下车。
四、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②2寸彩色照片一张(蓝底),尺寸为390*567,并用U盘拷贝同底电子照片一份。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26日-3月27日
六、测试时间:4月9日
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220287,联系人:汪老师、陈老师、饶老师
八、重要声明:根据教育部《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省教育厅《关于重新印发<江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细则>的通知》(赣教语字〔2006〕8号)和《关于严格做好全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语字〔2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市广大中小学教师、学生、公务员、其他部门行业人员及广大社会人员的切身利益,保证我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科学健康有序进行,特声明如下:
1.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是我市唯一具有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认定的机构,负责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其他部门行业,以及社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严禁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
2.九江学院和九江职大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只能负责本校有关师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不得组织本校教师和学生到高校普通话测试机构或高校“联合办学点”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凡违反规定者,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取消普通话测试成绩,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或教师、学生本人承担。
3.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八条“测试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之规定,凡属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及就读的外籍户口人员参加我市教师资格认定的,其普通话水平的认定必须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报名、测试。

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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