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启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近日,市教育局印发《鹰潭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

  据了解,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在赣州、鹰潭两个设区市进行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范围为公办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其他教育机构和民办学校教师。

  《方案》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5年为一个周期。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的人员,应当申请首次注册。教师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由教师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定期注册合格人员,可在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教师权益及待遇。暂缓注册者,原则上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情况特殊的,经本人申请,可与任教学校签订不超过2年的试聘合同,并重新申请注册,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试聘期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注册不合格人员,调离教育教学岗位。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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