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学前〔2016〕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报统计,现将各地幼儿园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各地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中期推进会的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将幼儿园教师持证率提升工作作为现阶段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在把好标准的基础上持续提高幼儿园教师持证率,早日解决幼儿园教师无证上岗问题。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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