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实验高中2015年教师招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拟公开考核招聘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

事业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路62号

高中学历教育,为高校输送优质生源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2015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招聘 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最低6年以上)。
5.年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18-30周岁(1984年11月4日-1997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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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单位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详见《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2015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9日17点前。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四川省绵阳实验高中崇实楼408室。
报名方式:在四川省绵阳实验高中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四川省绵阳实验高级中学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可在绵阳实验高级中学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五、考试考核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试讲)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总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试讲)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试讲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考核时间2015年11月10日上午8:00,试讲地点:绵阳实验高中悟实楼四楼。综合面试地点:绵阳实验高中悟实楼小会议室。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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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动放弃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学校确定,若需递补,经学校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综合考核
我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绵阳实验高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教育体育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2016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我校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2390276   2390284   联系人邹老师、徐老师
监督电话: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2214772
附件:
绵阳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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