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2015年秋高中职教学能力测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非国考人员,以下简称“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11月8日全天
二、测试地点
亳州电大综合楼
三、测试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考生11月7日下午16:30到亳州电大综合楼一楼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候考:考生11月8日上午7:30到亳州电大综合楼门前报到、分组列队,8:00正式开考。
(三)点名:由纪检员点名,校验证件后考生由引导员带入候考室。正式开考后15分钟未到的,取消测试资格。
(四)抽签:在候考室工作人员主持下,考生抽签,确定测试顺序。未经工作人员同意,考生不得擅自调换顺序,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五)撰写教学设计
引导员引领考生到相应教学设计室统一撰写教学设计,时间1小时。
(六)上课面试:考生按测试顺序在引导员的引导下进入相应测试室无生上课。
四、测试内容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
(一)知识与技能
专业(学科)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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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践能力
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三)基本素质
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五、测试范围
见附件课题
六、测试方法
(一)撰写教学设计(60分钟,100分)
考生根据抽取的课题,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教学设计。
(二)无生上课(15分钟,100分)
考生根据撰写的教学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无生上课。各专业组专家在认真听取申请人上课的基础上,根据上课测试标准中规定的项目、分值,分别给出恰当的评分,由组长计算均分,汇总出测试结果,组长和成员签名后上报。
面试主要围绕上课情况,考察考生是否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要求。
教学设计、无生上课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教学设计、无生上课成绩均达到60分为合格。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要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
(二)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保管,不准携带提前准备好的教学设计进入考场,违者以考试作弊处理。
(三)考生在候考室等候期间,须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要保持安静,不得四处走动,影响他人。测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不得重返考场区域或候考室,违者取消测试成绩。
八、其他事项
(一)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于11月24日在亳州教育网上公布。
(二)本方案由亳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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