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为完善儋州市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市儋州市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2015年儋州市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作如下调整,补充公告如下:

一、将“应聘资格条件”的第6条“男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女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调整为“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二、将“报名方式”中“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大学生村官聘期内的聘用合同书及补充协议、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调整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大学生村官聘期内的聘用合同书、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延长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22日;

四、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五楼508室;联系电话:23333250。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儋州市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doc》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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