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绵阳中学2015年秋教师招聘公告

    绵阳中学属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阳市委、绵阳市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的通知(绵委发[2011]14号)和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绵教体发[2010]27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阳中学公开招聘2016年6月毕业的免费师范生(部属师范院校)、研究生共计6名到教师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4、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7年)。
5、招聘对象:部属师范院校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硕士应届毕业生,但本科或硕士阶段应有师范大学就读经历。
6、持有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将纸质自荐材料快递至绵阳中学(收件人:胥波四川省绵阳中学办公室;邮编:621000;联系电话:13118162911,(0816)2366440、2350972,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收自荐材料,截止日期:2015年10月30日下午17:00前(以收到时间为准)。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学校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
四、报到及考试
(一)报到:
(1)对象: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并电话通知的参聘人员
(2)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 下午17:00前
(3)地点:绵阳中学行政办公室(通慧楼四楼)
(二)考试
(1)时间:11月7日
(2)地点:绵阳中学(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6号)
五、考核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用末尾淘汰制,以综合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分不得低于70分。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我校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中学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九、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我校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予以解聘,并由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咨询电话:(0816)2366440、235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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