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2015年秋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工作安排,现就我市2015年下半年国考合格人员申请资格认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参加国考并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宝鸡籍社会人员。
二、日程安排
(一)领取表格材料
时间:2015年10月15—16日,申请人员凭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一底版正面小二寸蓝底证件照4张到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相关表格材料。体检表须当场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并加盖钢印。
(二)体检
2015年10月19—20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加盖认定办公室钢印的体检表到指定医院宝鸡永康体检中心 (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12号 电话:0917-3904567)进行体检。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21日。
2、报名方式及流程:
⑴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先学习网报流程,然后国考考生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选择宝鸡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时选择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提交的毕业证书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上传的照片为蓝底小二寸免冠彩色近照(须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纸质照片同底)。
⑵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将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⑷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p#副标题#e#(四)现场确认
须本人来现场进行确认
1、确认时间:2015年10月23日
2、确认地点: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资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然后点击零散查询,按要求操作,申请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⑶户口本
⑷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⑸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⑻填写完整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可自行打印,详见附件1)
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⑽蓝底小二寸免冠彩色同底近照四张(网报时须用同底电子版照片)
⑾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还必须提供中级工及其以上职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证书发放时间
领取资格证书时间将在宝鸡教育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四、注意事项
2015年秋国考合格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宝鸡教育网(www.sxbjedu.com)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电话:0917-2790772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科教楼十层1008室。
乘车路线:乘公交36路、7路、46路、53路、15路到宝鸡市教育中心站下车。
附件【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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