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2002〕4号)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春季批次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其余申请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负责申请人户籍或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怀化市市区或鹤城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时间为: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0日
过期不与受理。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后,申请人须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1、怀化市鹤城区2015年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安排表

确认点名称 确认范围 确认时间
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 师范类、非师范类 11月2日- 11月13日
2、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①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②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怀化市市区或鹤城区的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余申请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籍须在怀化市市区或鹤城区);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的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见附件);
⑥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表格从网上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⑦、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须加盖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须加盖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外,由就读的高等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⑧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湖南省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怀化市教育局的《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
⑨与申请表同版2寸照片一张。
申请人提供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应依序使用档案袋装订成册(档案袋可领取)。
三、网上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一项行政许可工作。申请人的申请被受理之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受理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核认定。申请人可通过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随时查询自己的认定进程和结果。
咨询电话:0745-2265070、2232216
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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