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自贡市教育局2015年秋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市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受理对象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自贡市行政辖区内的社会人员( “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三、申请程序

(一) 网上报名(9月10日—10月15日)

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注意事项:

1.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登录,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申请者须牢记自己的报名号、登录密码,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3.网上报名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必须一致。

#p#副标题#e#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10月13日、10月14日、10月19日。

地点:市教育局102室。

2.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一份(体检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并贴上照片);

(7)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背面写上申报学科和姓名,请裁边剪齐);
(8)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1)在职教师应提交上一年度在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师岗位上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12)户籍不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13)个别情况需要提交毕业生登记表,方便鉴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14)若有曾用名的情况,即同一人的资料上姓名不同,请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15)已经获得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交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6)纸质档案袋一个;

(1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材料整理和报送要求:

1.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加盖工作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鲜章),并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签字。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装进纸质档案袋,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目录》(见附件3)粘贴于档案袋上。
(三)体检

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员及现场确认初审通过的人员,应于10月20日登录自贡教育城域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专栏查看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办法: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试讲全部用普通话。试讲和面试两项成绩均合格的,方能确定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2.测试题目、测试时间、地点以及测试批次等事宜,将于11月9日在自贡教育城域网“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专栏上发布。

3.以下几类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2)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
4.按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精神,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每人收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200元。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第一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缴纳认定费。

(五)领取证书

1.领取时间:11月23 日至11月24日。

2.领取证书地点:自贡市教育局102。

3.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若委托他人代领,则需要提供代领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信息及联系电话要如实填写,申报学科需细化到所选项的最小子学科,关于师范与非师范专业性质的界定,以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2.申请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等环节,误期、逾期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未履行相关责任而导致的申报异常,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所有后果。
3.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初审并签字盖章。相关表格填写、打印要规范。

4.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范围:9月10—12月10日。申请人员须密切关注自贡教育城域网发布的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并做好时间安排。

5.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