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珙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中小、幼儿园、特教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和宜宾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任使用“网上报名程序”请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中心广泛宣传,使凡符合相应条件的有关人员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在珙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在珙县外的人员:要求在珙县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三年及以上。
(二)认定权限
珙县教育局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宜宾市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简称: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珙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等。珙县教育局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时间为9月11日—10月13日。
(二)体检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体检时间:9月 11日—10月13日在珙县中医院体检,贴上相片,空腹体检),自行对照申报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有关类型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体检。
(三)申请条件确认
申请认定相关教师资格类型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0月14日—10月16日)到珙县教育局政工股进行申请条件确认。
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类型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材料必须在10月16日前报珙县教育局政工股初审确认,然后珙县教育局统一将材料在10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确认。
申请条件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贴好照片)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自行下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贴好照片);(四川教育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信封装好,写上单位和姓名)。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2.相应层次学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1.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应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份;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应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广泛宣传
学校要广泛宣传特别要通知到村小教师,中心校或完小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确认,过时将不能办理,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珙县教育局0831-4039865,宜宾市教育局0831-8224213
四、其他事项
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人员,其在职公办教师应提供上一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一份(学校签字并加盖公章)需要测试的教师,安排说课题目、时间、地点及测试结果等事宜,待申请条件确认后宜宾市教育局会在“宜宾教育网”上公布,请随时留意此网站。
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都必须验证人签字(可签:“原件已验”或“与原件相符”)和加盖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的鲜章。所有材料每人用一个档案袋装好。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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