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湖南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考生

    2015年3月我省组织了最后一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凡持有2014年或2015年此项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具备相应条件后,可在下半年按下列流程进行最后一次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以后(含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均需取得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一)网上申报

    1. 申报时间:10月15—30日。

    2.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9日—1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湘潭市教育局窗口)

地址:岳塘区湖湘西路1号(湘潭市广电大楼入口对面)

3、现场确认流程

 ⑴填写现场确认登记表;

 ⑵填写面试、试讲登记表;

 ⑶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并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张打印一式2份(含相片),一寸同底相片一张;

‚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ƒ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湘潭市二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咨询电话:52828567);

#p#副标题#e#

④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⑤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供:1、湖南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考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教育技能培训结业合格证3、《教育实习鉴定表》;

(4)核实网上是否申报;

(5)缴费:面试、试讲费150元/人。

备注:教育技能培训与教育实习相关事项请与教育学院师训部联系(电话:58261857)。

上半年在我市申报教师资格证面试未通过的人员,参加现场确认时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三)领取面试、试讲通知单

1.领取时间:11月19—20日。

2.领取地点:湘潭市教育局七楼教师工作科(706室)。

(四)面试、试讲安排

 1.面试、试讲时间:11月28日。

 2.面试、试讲地点:湘潭市教育学院

(五)面试、试讲结果查询方式

 12月7日湘潭市教育局将在湘潭市教育局网上及湘潭市教育局七楼公示合格名单 

(六)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地点

面试合格人员请于12月21日—25日凭身份证到市教育局办公楼706室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及已审核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张(放入本人人事档案中),逾期不领不做保管。

二、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

2015年3月以前还未取得湖南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考生,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均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考生,可持毕业证直接申请认定相应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湖南省考试方法,认定方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湘潭市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0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