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市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7人公告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市幼儿园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女)7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舞蹈表演和美术教育等专业的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4.本市生源或因婚户籍迁入我市的外市生源,符合《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规定的条件者;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9月21日—24日在市幼儿园报名。
2.所需证件:毕业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及各种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照片3张。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费150元。
3.资格审查:2015年9月24日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下午5时在市幼儿园报名处领取原件。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2015年9月25日进行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专业基本技能测试;9月26日试讲。考试地点设在市幼儿园。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考试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和试讲三部分,总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30%,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报考人员先参加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根据以上两项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择优确定试讲人员。考试结束后,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和试讲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考试内容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30分)
主要内容涉及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和各科教学法以及音乐、美术、舞蹈等相关基础理论知识。
2.专业基本技能测试(40分)
(1)美术(5分):考生根据提供的物品,可以进行素描、毛笔画、水彩画、油画棒画等(画笔、画板自备,纸张统一发放)。
(2)舞蹈(15分):
A.自编舞蹈(10分):舞蹈类别不限,2分钟以内;
B.听音乐创编动作(5分):创编的动作必须符合主题。
(3)琴法和专长(10分):
A.琴法(7分):弹奏曲目自选,3分钟以内;
B.专长(3分):自备乐器演奏,曲目自选。
(4)音乐(10分):
A.视唱(4分):
B.歌曲(6分):歌曲自选(边弹边唱或随伴奏带演唱)。
3.试讲(30分)
(1)编写教案(5分):考生根据所抽选题目和提供的教具,15分钟以内完成教案的编写;
(2)说课(5分):1分钟以内;
(3)试讲(20分):15分钟以内。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市幼儿园张老师13830290916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932—8235619
市教育局0932—8212852
定西市教育局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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