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江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中江县教育局继续按原来的办法实行教师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
1. 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是: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德阳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2.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是:户口或工作单位在中江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二、申请程序:每年分春秋两次确认,以当年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1. 申请人在9月10日-10月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
2. 9月10日-10月15日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并进行现场确认(即材料初审)。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到德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原东电医院)参加体检。联系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2514343.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请先在中江县教育423室(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集中办公区三号楼423室,电话7251206)进行材料初审后持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 以避免体检后却未被受理;县教育局不收取个人交来的体检材料,体检表册等资料由县教育局统一到医院取回。
3. 市教育局认定人员时间以公告为准
中江户口或在中江工作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先到中江教育局423室进行初审后再到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德阳市教育局(2514343)窗口确认。
中江户口或在中江工作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根据本人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教育局确认。确认时间为:9月10日-10月15日(工作日)确认地点:中江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确认(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集中办公区三号楼423室,电话7251206).
4.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双面打印,并在承诺书上签名,若不方便我处可免费提供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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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⑥近期一寸的半身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共2张,要求与上传照片同底。(供办证和体检用);
⑦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a .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b.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⑧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统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⑨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师范类毕业的申请者材料齐全即可视为审查合格,不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者将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地点、测试内容等有关信息咨询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
3.在职教师申办教师资格证书由学校人事干部统一到县教育局办理,并要求申报人在承诺书上签好字.
4.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网报时间按市教育局规定结束时间为准。
5.本次认定发证时间为11月20日 。
四、咨询电话
德阳市教育局:2514343  中江县教育局:7251206
中江县教育局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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