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校(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5]03号、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遂教办函[2015] 9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户籍或工作单位要求
申请者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船山区辖区。(工作单位在船山区辖区是指人事档案保存在船山区内相关部门,并与船山区辖区内的单位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参加社保交费且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三)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指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非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学历的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师范专业毕业)学历,非师范专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相应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和师范教育类专业在校期间未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六)身体、心理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二、时间安排
(一)9月11日0:00至10月8日23:59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 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二)10月9日组织申报者到船山区人民医院参加体检。
(三)10月12日至10月13日确认申请人材料。现场确认点设在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25-2222772,联系人:肖琴,申请者自备档案袋,封面上写明姓名、性别、申请类别、学科、是否参加教育教学素质能力测试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
(四)12月1日前,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通过面试、试讲(具体的试讲课程和时间、地点提前一周通知应参加测试对象)的方式,对其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五 )12月8日前作出认定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六) 12月10日前完成证书制作,发放,12月30日前完成秋季的教师资格认定资料归档。
三、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申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报名,过期无法补报。网上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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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登录,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需要填写简历,点击“新建”可录)。
2.核对所填写信息(包括是否上传照片等)。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报者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报者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一张A3纸双面打印)
6.报名成功人员注意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准备现场确认需要的相应材料。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是由各确认点对申报者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不齐的要求限期补充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并退回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的,签发受理凭证,并将材料呈相应的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认定。申报者要按相应的现场确认点的要求按时将材料呈报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需呈报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认定完成后,一份存认定机构,一份存本人的人事档案);
(2)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附件3);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各确认点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申报者可在现场确认其他材料无误后,再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需要照片一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材料(自学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学籍成绩表);
(8)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2)一式一份;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的实习鉴定表或近一年的年度考核表;
(9)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须与网报照片一致,办证书使用,剪好装在信封里)。
(10)以在船山辖区工作身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还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社保交费凭证、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每人用一个材料袋装上,证书(件)的原件交各现场确认人员审查后收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给本人。
(三)测试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函[2008]99号)精神,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每人交测试费200元。申报者需测试的,可直接将款交区教育体育局事务室。
四、工作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法规性强,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按程序、按要求操作,结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省级培训会议,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万无一失。
(二)认定教师资格资料的复印件,各单位要安排专人逐一严格审查原件,并由审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鲜章。凡单位未签具审核名字,单位未盖章的现场确认点拒收材料。
(三)要做好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普通话等级测试的宣传工作,以便申请者提前作好准备。
(四)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数据、资料的归档和安全管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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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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