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5年教师选调94人公告

    为吸纳外地优秀教师进入禄劝教育系统工作,补充教师数量,优化教师结构,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禄劝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外地选调部分优秀教师到我县高中(含职高)和县城外乡镇工作。现将本次引进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禄劝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选调在职优秀教师。
三、选调对象及职数。选调外地优秀在职公办教师94名。
四、选调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遵纪守法,恪尽职守,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所教专业和选调专业一致,应聘岗位应具备相应(或以上)的学历证书。
(四)具有教师资格证,高中、初中教师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五)具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
(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10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属特岗教师的,含3年服务期),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考核加分项目
1.县(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分别加5分、4分。
2.地(州、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分别加8分、7分。
3.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分别加10分、9分。
以上三项得分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4.近5年内获得过国家级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13分、11分;省级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10分、8分;地(州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8分、6分;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加4分。
5.获优秀班主任表彰,省级加8分、地(州市)级加6分、县区级加4分。
6.获地(州市)级“十杰”、“百优”教师称号,分别加15分、10分。
7.获省、地(州市)、县区其他表彰,分别加3分、2分、1分。
8.获县(市)级教育教学质量表彰,每次加5分。
9.获县教育局教育教学质量表彰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没有等级的每次加2分。
10.获县教育局、乡镇其他表彰,每次加1分。
11.获各类学科学生竞赛辅导奖,国家级每次加3分、省级每次加2分、地(州市)级每次加1分。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宣传(2015年9月3日— 9月13日)。在禄劝教育网和禄劝门户网站公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5年选调外地优秀教师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禄劝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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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1.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认真填写《禄劝县行政事业人员流动申请表》,报名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聘任证、普通话合格证、获奖证书、参加工作文件、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流动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上需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盖上公章)、本人申请书、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当地教育局出具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鉴定材料、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原是特岗教师的,还需持三年服务期满后被当地接转为国家正式教师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优质课、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证书须附相关文件,无相关文件不予认可。
2.通过邮政快递寄送材料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昆明市禄劝县屏山路119号县教育局人事科,收件人缪洪秀,邮编651500。邮寄方式报名者,邮戳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
(四)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选派人员组成工作组。根据流动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察聘用
1.考察:由领导小组安排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分别到具有调入意愿的初步人选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并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上报考察报告;
2.商调: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人选所在地人社部门发商调函,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3.试用考核:引进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三个月,期满由用人学校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履职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4.签订聘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5.考核考察调入的教师,5年内不得调动、改行或辞职。
(六)每个学科按考核加分累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认岗,考核分数相同的同时选调。
(七)对拟选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八)被选调人员要服从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安排。
七、组织领导
为便于组织协调指导,确保选调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教育、人社、纪检监察、保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工作全过程的检查、指导与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组 长:杨文志(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段庆颖(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李菊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荣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朝参(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清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祖伟(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开富(县教育局局长)
钟世昌(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师中原(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张琼丽(第七纪工委监察分局局长)
黄 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由王开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八、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对选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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