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州市2015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简章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高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决定,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决定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现将2015—2016学年度我市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人数和职位
(一)选调对象
高州市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职(岗)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具体条件详见《高州市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共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88名。其中:高州中学、高州一中、高州二中、高州四中和高州三中的高中教师共58名;高州中学初中校区、高州四中和高州三中的初中教师共34名;市一小教师10名;市二小教师8名;高师附一小教师6名;市一幼教师10名;潘州中心学校教师6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
(三)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的188名城区学校教师全部实行按学科设岗公开选调,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具体岗位及学科选调人数详见《高州市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统一在高州市选调教师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www.gzeduweb.com/gzrsg/index.aspx。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9:00至2015年9月19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教师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准确把握各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高州市选调教师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报名。
2. 报考教师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只能填报一个职位)一份,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不按规定上传照片的,不予资格审核、不发放准考证。
3. 系统初步审核。报名信息提交后,系统将会对报考教师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广东高州中学、高州一中、高州二中、高州四中和高州三中选调的高中学科教师,必须是在我市农村公办中学高中阶段现任教或曾任教满3年以上,且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编在岗的教师;高州四中、高州三中和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选调的初中学科教师,必须是在我市农村公办职校或农村公办中学任教满3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编在岗的现任学科教师;市一小、高师附一小、市二小、市一幼、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潘州街道中心学校选调的教师,必须是在我市农村公办小学任教满3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编在岗的现任学科教师。
2、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报考教师本科学历专业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专业一致。
四、准考证发放
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允许报考教师参加笔试。其笔试准考证从网上打印。应于2015年9月22日至9月24日间,登陆高州市选调教师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通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5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高州市第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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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1)各报考教师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报考教师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卷面成绩;
或由组织单位予以统一公开公布。
(3)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1.5倍比例从笔试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资格审核提供的材料:入围面试人员须带报名表(双面打印)、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年限证明。曾任教高中而现在不再任教高中的教师,若报考高中职位,要同时提交原任教高中学校书面证明。
(3)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9月29日—— 30日
(4)资格审核地点:高州市第四中学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 11日。面试地点:广东高州中学(高中校区)。
(2)面试方式:说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考核人选。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六、考核
各职位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按选调人数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
凡总成绩入围的教师在总成绩公布后五天内提供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表(交教育局人事股)。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报考岗位安排任教。其中,广东高州中学优先择优选调,可从高中组各学科报考教师中,从总分由高到低等额安排;其他学校选调,则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报考教师自由选择任教学校,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办理选调时,若出现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则同分者一并选调。
八、城区调入教师待遇
我市中小学校已实施岗位设置及管理,凡被选调的教师,不管已取得或已聘任何种专业技术职务,将按选调学校的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进行聘任。如果没有相应岗位的,只能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兑现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
九、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均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州市教育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考试,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查询及监督电话:
0668-6662847(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8-6633839(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0668-6688653(高州市教育局监察股)
高州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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