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44号)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5〕6号)的部署,我区面向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今年9月份开展。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州市白云区户籍(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供户主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广州市白云区人才交流中心(2015年7月15日前挂靠有效)的人员。认定对象包括:
(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暂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的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具体体检安排见后)。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我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1997年以后颁发的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根据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的声明http://www.gdspcb.org/spcb/notice.html,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需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的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四证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者需在广州重新报名参加测试。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以下简称"两学")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补修"两学"并考试合格。如下证书可作为申请教师资格"两学"的合格证书:
(1)2014年前(含2014年)社会人员通过补修并考试合格,取得由广州大学教师培训学院或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出具的相应"两学"合格证书。
(2)省教育厅选定了33所高校对本校非师范生开展"两学"培训,参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的《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
(3)2014年9月1日前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并同时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地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报名程序
今年我省将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的做法,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指引》、《2015年广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答》申报,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凌晨至9月30日17时(周末和节假日网络不开放,不能网报)。
2.网上报名流程:本次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已在试点省份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申请人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名信息,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请点击左边的+号展开,直到不能展开后选择,如无本人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可选择相近的,如仅选择大类,则现场确认时不予以通过;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申请人请牢记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导致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请申请人记住自己的网上报名号及现场确认点,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严格按照系统打印说明设置好打印页面,用A3纸打印好,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需上传近期红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系统会自动裁剪自动生成,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底片。
3.现场确认时间: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所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我区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10月12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4.现场确认地址:白云区教育局4楼(白云大道南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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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时间和指定医院
体检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10日(以医院上班时间为准,节假日期间体检中心(体检科)不上班)。
申请人网报成功后的第二天,登录"广州教育评估网"的"网上办事大厅"栏目,点击"个人用户登录",按提示下载带二维码的本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A4双面打印并填写好相关信息,到白云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广州大道中1305号,电话:37236565)或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体检科(江高镇江同路16号之一,电话:86602403)进行体检。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参加体检时,请申请人带身份证及小1吋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每天上午空腹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需本人领取。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将会通知其本人。
五、现场确认应交材料
社会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白云区教育局4楼(白云大道南383号)审核:
1.申请时请备齐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需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申请教师资格时需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的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四证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备查;
④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户口不在广州);
⑤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一致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业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⑥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网报时间结束(10月8日下午)后,申请人(含在职在编教师)登录"广州教育评估网"的"网上办事大厅"栏目,点击"个人用户登录",按要求做好学历鉴定,已做好纸质学历鉴定的一并提交;
⑧近一年小1寸免冠半身红底正面照片1张贴在照片页上(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2.复印件规格: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3.装订要求:材料②、④、⑤、⑥按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无须装订)。材料⑧单独列放。
4.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对折,所有材料按第3点要求整理后,放到对折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
六、教学能力测试
凡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经办人员在现场确认时会通知其做好准备,告知时间和地点。
七、咨询电话:
86371568黄老师、洪老师
八、其他
我区公办中小学和我区范围内的中专、技工学校在编教师的认定工作可由各学校收齐有关证书、证明及申请表后,在办理时间内派专人到我局办理现场确认;也可自行来我局办理现场确认。
点击下载>>>1-4.rar
1、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指引
3、2015年广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答
4、照片页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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