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外2015年教师考试选调4人公告

  为解决区外选调在职优秀高中教师夫妻分居问题,稳定引进优秀人才队伍,加快“三区一城,幸福涪陵”建设进程,现面向涪陵区外考试选调一批初中教师。
一、 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选调名额
此次面向区外公开考试选调初中教师共4名。其中:
涪陵九中2名:化学1名、历史1名;
涪陵十四中1名:英语1名;
涪陵十五中1名:英语1名。
三、 选调范围和对象
涪陵区外公办学校初中教师,符合选调条件均可报名。
四、 选调条件
(一) 师德优良、教育教学能力强;
(二)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 男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9年9月6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6日以后出生);
(五) 配偶系涪陵区面向区外公开考试选调(公开招聘)的优秀高中教师;
(六) 身体健康。
五、 选调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按学科岗位竞争。
六、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教委组织人事科(涪陵区黎明路36号,下同)。联系人:蒋老师,023-72880381。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以及由其配偶所在学校出具的配偶参加涪陵区公开考试选调(公开招聘)的情况证明。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组织。
(一)笔试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选调学科的中学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8:30-10:00。
2.笔试地点:涪陵区教委七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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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选调学校拟选调学科岗位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选调学科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面试时间:2015年9月7日下午2:30开始。
2.面试地点:涪陵区教委七楼会议室。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成员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选调学校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知识运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
八、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选调学校拟选调学科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相等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经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及以后环节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 考察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十、 公示选调结果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区人力社保局及区教委办公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 确定选调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程序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并办理人事商调手续。
正式聘用人员在我区须至少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选调单位服务2年以上,未满服务期者,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违约规定处理。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局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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