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勤县2015年城区高中选调教师38人公告

    2015年秋季,城区高中教师补充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的原则
城区高中教师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以编制按需择优选调的原则;坚持师德问题“一票否决”的原则。
二、选调的条件
凡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中教学经历的农村学校教师;
(二)在农村学校工作满3年,即2012年7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所学专业与报选学科不一致,必须有报选学科高中任教三年以上的经历。
(四)师德师风良好,无违纪记录,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
三、公告与报名
1.选调公告:2015年8月14日在民勤教育网发布;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16日。
3.报名、资格初审和业绩考核工作由农村站校组织进行。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工作业绩、加分项考核工作。
报名、业绩考核工作完成后,各站校要将报名参选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和加分项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天(2015年8月17日),如无异议,于2015年8月18日将报名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工作业绩考核、加分项成绩登记册(须密封,且封签上须有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报名册纸质、电子版(按报选学校分学科造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报交人事股。
四、考核形式及要求
选调采用统一笔试和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100分)。凡报名参加选调且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时长:语文、数学、外语150分钟,音体美、计算机为90分钟,其他学科均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报选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9:00开始,各站校派工作人员于8月19 日下午3时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二)工作业绩考核(100分)。由站校于2015年8月17日前负责组织进行。
考核内容:本人近三年来的工作业绩,以平时工作考核积累为依据,并参考每年年度考核情况,成立考核小组,为参选人员评定成绩,排列名次,具体考核方案由站校制定。
五、加分项
(一)荣誉加分(每人只加同类别最高项,不重复加分):
省级
骨干教师、教学能手4分;课堂教学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市级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获市委、市政府荣誉称号的3分;
课堂教学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县级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获县委、县政府荣誉称号的、县级教学能手2分;课堂教学类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部门荣誉奖、录像课获奖降一级对应加分。
(二)照顾类别加分
夫妇双方均在农村学校(园)工作或一方在农村学校(园)工作,另一方在农村其他行业工作的或在县域外工作的加2分。
六、考核成绩评定
最终成绩=笔试70%+工作业绩考核30%+加分项得分
七、选调计划
共选调38人,其中:
一中 23人: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2人、政治2人、历史1人、地理1人、生物2人、音乐1人、体育1人、心理健康1人。
四中15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3人、化学1人、地理1人、生物1人、体育1人、美术1人、心理健康1人、计算机1人。
八、选调人员的确定
(一)选调考核结束后,由选调考核领导小组对参加选调人员考核成绩分学校按学科排名,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并报县人社局发文调动。若最后1名最终成绩出现并列,补报计划,一并选调。
(二)参加选调人员若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不能选调。
(三)对拟选调的教师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经查不宜选调的,取消其资格,空缺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期间若本人对成绩有疑问,可依照有关程序规定查看自己和他人的试卷。
(五)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学年,试用期满后,由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九、组织领导
城区高中教师公开选调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并成立城区高中教师公开选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实施选调各环节的工作。同时成立纪检组,监督监察选调全过程,以保证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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