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岭县中小学2015年面向全县遴选公告

    为加强关岭自治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部分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教师现状,促关岭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关岭自治县部分中学、小学面向全县在职公办教师公开遴选共45名优秀教师。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参加小学遴选的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参加中学遴选的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年龄为准),关岭自治县在编在岗的公办学校教师;
6.参加初中遴选的教师教龄在4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教龄为准),所持有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与遴选的学科一致,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要求见附件1;
7.参加小学遴选的教师教龄在4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教龄为准),具备小学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要求见附件1;
8.参加遴选教师须经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参加遴选;
9.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遴选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教师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伪造、涂改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遴选教师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关岭自治县2015年部分中小学面向全县在职教师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教师的原则及程序
遴选教师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的办法,按照编制遴选教师计划、发布遴选教师信息、现场报名、考试(面试)、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通过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发布遴选教师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技局
报 名 费: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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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关岭自治县2015年部分中小学面向全县在职教师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遴选教师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参加遴选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及同意参加遴选的相关材料。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单面复印)。
每位参加遴选的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岗位所需报名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报名。
报名工作组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遴选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教师责任自负。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一)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二)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如遇考生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拟聘对象。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面试,确定拟聘用,由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遴选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或拟聘期间自动放弃拟聘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拟聘的考生应在发布拟聘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岗位聘用:按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遴选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遴选教师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报考人员查询《遴选教师简章》请登陆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在遴选教师过程中,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遴选信息(如报名、面试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遴选教师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自负。
(五)本次遴选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
0851-37229284(关岭自治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1-37225700(县派出第二纪工委)
本《遴选教师简章》解释权属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点击下载>>>
关岭自治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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