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2015年公开教师招聘公告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学科配套的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创建教育强区及义务教育均衡区的需要,经6月15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2015年全区公开招考教职人员75名。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程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聘用。

二、招聘岗位

2015年全区计划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职人员75名。岗位分类为:语文、政治、化学、化学实验员、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卫生保健员、舞蹈、学前教育和保育员等。具体岗位见《榕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无违纪违法记录;

㈡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㈢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㈣小学、幼儿园教职人员及卫生保健员岗位应具备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余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㈤所读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对应(以专业代码为准),同时应具备对应学段教师资格(报考卫生保健员除外)。各岗位专业代码见《榕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四、报名办法

㈠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8月18日(按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榕城区教育局(榕城区政务中心二楼39-41号窗口)。

㈡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在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报考具体学校和岗位,不能兼报。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揭阳市榕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报内容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除外)一式二份(要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7、已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

8、个人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2015年前毕业的应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不对应或填报个人信息及提供相关材料不真实、准确,责任自负。本人必须在承诺栏签名。同时填写《榕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于2015年8月14日前上传至邮箱rcjyzk@163.com。

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在榕城区政府网通知。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采用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方式进行。

㈠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其中卫生保健员笔试内容为卫生保健知识),卷面满分150分。其中报考学前教育和卫生保健员的合格分数为60分,其他学科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在榕城区政府网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学校和岗位分类在榕城区政府网公示。

笔试按高考要求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㈡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各学科岗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确认时间内放弃的,由同岗位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确认时间为笔试成绩公布的次日起二个工作日。递补不再公告。

同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设7名评委,计分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个分数的平均分为得分,计分取小数点后一位。实行当场评分、统分和公布得分。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㈢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㈣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精神,经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经考察,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符合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及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初定聘用对象,在榕城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被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按放弃处理。

因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不服从聘用原则放弃的,所缺名额,不予递补。

确定为本次招聘教师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榕城区现行事业单位相应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解聘。

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三年内不能要求调动。

七、其他

㈠招聘教师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8652491(区人社局)、8622891(区监察局)、8662505(区教育局)。

㈡本实施方案由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榕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榕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信息都在榕城区政府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附:

《榕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揭阳市榕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榕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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