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美姑县2015年8月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经州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7名。现将考核聘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一、考核聘用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高中教师3名、中学教师1名、小学教师3名,具体考聘学校、专业岗位及条件详见《美姑县2015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表1)。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全国具备相应报考条件的非在编人员。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符合考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7年8月3日以前1985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历及专业应符合《美姑县2015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表1)的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受到院校处分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3日
地点:美姑县教育局
需准备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自荐书一份,含代表性成果、获奖证书、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6.近期2寸相片2张。
资格审查由美姑县教育局、美姑县人社局负责。凡不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得予以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学信网中无法查证的毕业证均视为不合格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认定网查询的同样视为不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核方式
1.此次聘用采取以面试为主,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小学音乐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及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无学生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的40%;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无学生试讲的方式进行。
成绩为专家组对应聘者的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按分项标准独立打分后的平均值,应聘者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小学音乐才艺展示内容为自弹自唱(必选,曲目为试讲课题)和自选项目展示(可为唱歌、跳舞、乐器弹奏等)。
2. 面试时间:2015年8月4日。
3. 面试地点:美姑县教育局。
4.出题主要范围:高中政治出题范围为高中思想政治必修2;高中历史出题范围为高中历史必修第二册;高中信息技术出题范围为高中信息技术选修3;中学物理出题范围为八年级上册;小学音乐出题范围为五年级上册;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出题范围为五年级下册,具体内容在面试前30分钟现场抽取。
5. 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生的试讲顺序,试讲课题临时决定。确定试讲题目后,考生自行准备30分钟后,按面试顺序号依次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以内(小学音乐岗位加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
6.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根据聘用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并列,并列者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时间:2015年8月5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美姑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每少服务1年缴纳1万元。
九、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美姑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美姑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4-8242013(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243391(美姑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34-8243491(美姑县教育局纪检组)
          0834-8240205(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4-8242352(美姑县纪委监察局)
附:《美姑县2015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美姑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7日
四川省美姑县2015年8月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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