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委党校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

  为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中长期发展与规划纲要(2012-2020)》,加强推广普通话的力度和速度,提高公职人员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全县营造正确、广泛使用普通话的良好氛围和语言环境,近日,清流县语委办在县政府七楼会议室对全县普通话水平未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下的各单位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举办了二期普通话培训班。为更进一步规范清流县委党校教师的语言文字工作,努力使普通话成为党校校园语言、教师教学语言,提高教师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和交流的能力与水平,清流县委党校未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下的所有教师积极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中,主讲教师通过普通话语音基本理论知识、普通话听、说能力和中华经典诵读等方面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对单音节字词、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命题说话等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讲解。尤其是根据方言中平翘含混,上声、去声不清,音变不准,儿话音太重等语言习惯,授课教师对参培学员进行了普通话声母、韵母、声调、变调、音变、统读字、音节要素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训练,同时加强对难读写、易错字、难读词语、常用多音字、多音节词语、易错成语等语言知识、语音语貌方面知识的分类训练。参训教师在8月下旬还要统一参加普通话水平上机测试。

  培训期间,参训教师们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冒高温,战酷暑,认真听,细心记,刻苦练。参训教师纷纷表示,通过培训较系统地掌握了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测试大纲、等级标准、规程,短文朗读及命题说话的要求等方面的知识,普通话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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