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2015年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毕节市2015年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认定结果公布在毕节教育网上,接受社会监督。其中补材料的申请人请在7月29日前将补充材料交到市教育局师资科,逾期视为放弃。公示期为7月23日—7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向市教育局师资科反映,电话:0857—8224396,8229479。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毕节市教育局师资科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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