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幼儿园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它资格条件

专技岗位

教师

10

学前教育

 

大专及以上学历

 

 1985年7月1日后出生,持有教师资格证。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能吃苦,性格温和,有爱心,喜欢孩子。

(二)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四)年龄30岁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自治区卫生计生信息网和本园网站公布。发布时间从自治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报名,应聘者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需带原件核验,交复印件),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区卫生厅幼儿园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    间:2015年 7月28日(周二)至 7月30日(周四)。

联系电话:0771-5320058(上班时间) 

联系地址:南宁市双拥路14号 

邮    编:530021

五、资格审查

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主动说明其在原单位已入编的这一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在单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由广西卫生厅幼儿园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六、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未达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面试总成绩70%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5年9月 1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职业认知、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广西卫生厅幼儿园、卫生计生委、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由自治区卫生厅幼儿园人事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方式:教学活动组织、技能展示。

八、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自治区卫生厅幼儿园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确定拟聘人员 

广西卫生厅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5320058

监督电话:13878138931           

附件:2015年卫生厅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幼儿园

201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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