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公告

    为充实城区部分学校师资队伍,调整学校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加快城乡学校师资资源均衡配置,不断适应城市发展新区建设步伐,根据新学期城区学校师资需求,决定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公开(定向)考调教师92名(具体考调岗位见附件1)。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考调。
      二、考调范围和对象
      江津区辖区范围内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具有固定干部身份的在编教师(江津中学、江津二中、聚奎中学、城区学校教师除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考调对象。
      三、考调办法
     按考调岗位分为公开考调中学(以下简称类别一,下同)、公开考调小学(类别二)、公开考调幼儿园(类别三)、定向考调中学(类别四)、定向考调小学1(类别五)、定向考调小学2(类别六)、定向考调小学3(类别七)、定向考调小学4(类别八)共八个类别。参加考调的教师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一个学科报名,按考调类别及学科分别竞争,分别考调。
注:报考类别四至类别八(定向考调)的原则是按编制标准测算超编5人及以上学校且该超编学校某学科已经超配了的学科教师(各单位人数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具体定向学校及学科范围见附件2)。
      四、考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四)具有与考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高完中学校高中教师(以编制为准)只能报考高中岗位;
     (六)报考类别一至类别三的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2015年 8月31日及以前未满36周岁),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含40周岁,即2015年 8月31日及以前未满41周岁);报考类别一至类别三的教师,需要学校(教管中心)同意方能报名;
报考类别四、五的教师无年龄、职称等限制但须符合报考的条件(具体定向学校及学科详见附件2);
报考类别六的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2015年 8月31日及以前未满36周岁),无职称限制(具体定向学校及学科详见附件2);
报考类别七的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不含35周岁,即2015年 8月31日及以前已满36周岁)、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2015年 8月31日及以前未满46周岁),无职称限制(具体定向学校及学科详见附件2);
报考类别八的教师,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即2015年 8月31日及以前已满46周岁),无职称限制(具体定向学校及学科详见附件2)。
     (七)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 中学岗位的其他条件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专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口,截至2015年8月31日,在我区一线中学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3学年及以上。   
      2.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口,截至2015年8月31日,在我区一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3学年及以上。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主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截至2015年8月31日,在我区一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学岗位上主要任教该学科连续满三学年及以上。
主要任教学科的界定:即近3学年任教该学科周课时不低于本人周课时的二分之一,需提供由任教学校出具的校长、证明出具人亲笔签字的任教学科证明(含连续三学年课程表原件)并加盖公章。
3.为稳定农村学校教师队伍,从2014年起,凡当年参加进城考调未被录取的,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考试,故2014年报名参加城区学校公开考调的教师,今年不得报名(纳入今年定向考调范围的超编学校且该学科超配了的学科教师除外)。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9日—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江津区教委人事科,咨询电话:47545511、47264946。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参加考调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前、后学历)、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聘用合同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事先填写《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考试报名表》(见附件3,可打印),到指定地点报名。如本人无法前来报名的,可将上述材料交与被委托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
     资格审查合格者,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
     参加考调教师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5年7月23日下午14:30—16: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和面试
     拟考调类别(学科)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其中定向考调类别四至类别八放宽至1:1.5)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考调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满分100分)
    1. 笔试科目:
①考调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范围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课程标准要求的全部内容(其中幼儿园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李季湄、冯晓霞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年3月第1版)。
②考调岗位对应学科教学技能测试(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评析)(卷面分100分);
教学设计的范围为我区现行中小学学生用书(小学体育、初中体育、幼教学科除外),具体年级如下:初中语文(语文·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数学(数学3·必修,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初中数学(数学·九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英语(英语2·必修,重庆大学出版社)、初中地理(地理·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历史(历史3·必修,人民出版社)、初中历史(中国历史·七年级·下册,四川教育出版社)、初中体育(体育与健康·七∽九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课程教材研究所、体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小学语文(语文·三年级·下,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小学数学(数学·三年级·下册,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小学英语(英语·五年级·下册,重庆大学出版社)、小学美术(美术·五年级·下册,湖南美术出版社)、小学音乐(音乐·六年级·下册,湖南文艺出版社)、小学体育(体育·小学四年级,重庆出版社,2003年7月第2版,重庆市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材编写组)、小学信息技术(信息技术·五年级·下,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小学科学(科学·五年级·下册,教育科学出版社)、幼教(新素质幼儿园领域活动·语言·大班上,中国和平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万中主编)。
    2.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8:00-10:30(以准考证为准)
    3. 笔试地点:江津区四牌坊小学鼎山校区(星河奥运小区旁)
    4.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7日上午午9:00前区教委人事科或江津区教委网站。
    5.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专业学科知识成绩×7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3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二)面试
       在参加完笔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各报考类别和学科招聘名额1:2(其中定向考调类别四至类别八放宽至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凡考生笔试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达不到面试人员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考调岗位至规定比例。对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方式、内容及地点另行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拟考调人选确定和公示
     拟考调人选根据考调类别、学科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首先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前学历高者优先;如再出现前学历相同,则以教龄长者优先。
     拟考调人选将在江津区教委张贴栏和江津区教委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八、岗位确定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考调学科以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选择岗位,其中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上述确定拟考调人选的办法办理。拟考调人员选定岗位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8〕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考调岗位情况,若拟考调人员在原学校所聘的岗位等级高于拟考调岗位等级,则需拟考调人员自愿申请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因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类别、同一学科且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监督检查
     本次考调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教师队伍良性竞争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本次考调工作由区人力社保、编办、区教育纪工委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考组,对整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禁徇私舞弊,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调资格,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城区学校考调,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领导和直接办理者的责任。 
     本简章由江津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江津区2015年城区学校教师考调情况一览表
      2.江津区2015年城区学校教师考调情况一览表(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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