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40号)精神,现就西安市2015年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18日(星期六)
二、考试地点
西安广播电视大学长兴路校区(直属二分校),地址:西安金花南路11号长兴路内150米路北。
咨询电话:87274558
三、考试人员
完成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报名,并体检合格的人员。
四、组别划分
小学共分为9个组(小学语文2个组,小学数学1个组,小学英语2个组,小学体育、音乐1个组,小学美术1个组,小学信息组,小学综合组)。
    中学共分为38个组(中学语文6个组,中学数学3个组,中学英语10个组,中学物理2个组,中学化学3个组,中学生物1个组,中学政治2个组,中学历史1个组,中学地理1个组,中学体育2个组,中学音乐1个组,中学美术3个组,中学信息1个组,心理1个组,中职1个组)。
五、考试内容
专业技能考试分为两部分,满分100分。
1、编写教案(25分)。考生根据抽取的考试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写一份1000字左右的教案。
2、讲课(65分)和答辩(10分)。考生按照所抽题目讲课并进行答辩,其中讲课从教学设计、语言表达、板书、教具等方面进行评价。
六、考试程序
1、考生按照《西安市2015年小学、中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分组顺序表》(见附件)安排的考试时间前一天下午14:00到达安广播电视大学长兴路校区(直属二分校),14:30-16:30在指定的考场抽取考试题目、编写教案。考生自备教材(不得携带各类教辅材料和教学参考用书)和文具,在专用教案纸上编写教案,完成后交考务人员。
(提醒:前一天是指:安排17号考试的考生,须在16号下午到考点抽题、写教案;安排18号考试的考生,须在17号下午到考点抽题、写教案)。
2、考生按照《西安市2015年小学、中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分组顺序表》规定的考试时间(注意组别、上下午时间安排和节次),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备考,于规定的节次时间由工作人员引导到相应的考场讲课和答辩。讲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生可自带教具。
七、考试教材
(一)小学
1、申请小学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于抽题当日自备相应科目教材,由考务人员随机指定考试内容。
2、申请其他学科的学生使用以下教材:
小学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四年级下册;
小学数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四年级下册;
小学英语: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义务教育教科书《英语》(三年级起点)四年级下册;
小学体育:未来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师用书《体育》水平二(3~4年级);
小学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四年级8;
小学美术: 人民美术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美术》四年级8;
小学信息技术: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九年制义务教育教材《信息技术》四年级下册;
小学思想品德、社会:未来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品德与社会》四年级下册;
小学科学:江苏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科学》四年级下册。
(二)初级中学
1.申请初中心理学科的考生于抽题当日自备相应科目教材,由考务人员随机指定考试内容。
2.申请其他学科的考生使用以下教材:
初中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七年级下册(2014年1月西安第六次印刷);
初中数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2)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年级下册;
初中英语: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2)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年级下册;
初中物理: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2)义务教育教科书八年级下册;
初中化学:科学、广东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2)义务教育教科书九年级下册(最新修订版);
初中生物: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2)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年级下册;
初中思想品德: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七年级下册;
初中历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七年级下册;
初中地理: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2)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年级下册;
初中体育: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体育与健康》7—9年级全一册;
初中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2)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年级下册;
初中美术:人民美术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2)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年级下册;
初中信息技术: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九年制义务教育教材七年级下册(经陕西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7年审查通过(试用))。
(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英语、政治、音乐、美术、信息学科的人员使用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材,申请中职非英语学科、专业学科的人员于抽题当日自备本专业教材,由专家组随机指定考试内容。
2.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使用以下教材:
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3、必修4;
数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必修1、必修2;
英语: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英语》必修3、必修4;
物理: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必修1、必修2;
化学: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必修1、必修2;
生物: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生物》必修1(分子与细胞)、必修2(遗传与进化);
政治: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必修1(经济生活)、必修2(政治生活);
历史:岳麓书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Ⅰ(政治文明历程)、必修Ⅱ(经济成长历程);
地理:湖南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地理》必修Ⅰ、必修Ⅱ;
体育: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体育与健康》必修全一册;
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音乐鉴赏》;
美术:人民美术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美术鉴赏》;
信息技术:广东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信息技术》必修(信息技术基础);
心理健康:自带教材,于抽题当日由专家组随机指定考试内容。
八、其他要求
1、考生要认真仔细阅读本考试安排,查询本人编写教案、讲课的时间、地点、组别以及节次。
2、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凭准考证(或最后一次理论考试成绩单)、身份证进入考点,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参加考试人员应按时到场,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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