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荣旗那吉镇内学校2015年遴选教师公告

  为缓解那吉镇内学校教师缺额问题,经阿荣旗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其他乡镇学校公开遴选在职教师补充到那吉镇内学校任教。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相关事宜
(一)本次计划遴选46名那吉镇内学校教师,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2015年阿荣旗那吉镇内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一)。
(二)凡参加遴选的乡镇学校教师,通过遴选调入新学校后,与原所在单位的聘用合同终止。由调入单位根据本学校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任,并按规定重新确定工资。
二、遴选对象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旗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那吉镇内学校教师和招录时已明确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学校教师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要求,并具备《2015年阿荣旗那吉镇内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岗位需求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或重大疾病。
4、具有3年以上(含3年)基层教学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以考核证为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6、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5年7月8日起在阿荣政务网、阿荣旗教育网和阿荣旗电视台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1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阿荣旗人力资源市场(阿荣旗人社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需现场填写《2015年阿荣旗那吉镇内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两份。要求报名表必须如实填写,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受托人必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并视同报考者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教师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为强化报考者的诚信意识,杜绝各种违纪行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需签署诚信承诺书。
(4)报考者报名时,收取考务费200元。
(5)报考者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遴选报名处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6)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原则上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低于2: 1的,相应调减遴选岗位数量或取消该岗位的遴选。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的资格初审由旗人社局和旗教育局共同组织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由旗教育局抽调专人进行资格复审后签署意见。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且当年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3、报考人员凭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旗人力资源市场(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7月18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由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内容以教育基础理论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岗位数量,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该岗位面试的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并列者,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与遴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遴选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5、根据面试成绩和遴选岗位数量,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遴选人员。如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拟遴选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六)公示
面试成绩及拟遴选人员名单由阿荣旗教育局负责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无论是采取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反映问题均须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间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不予选调,因此而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经公示不影响遴选的,由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遴选结果报送旗编办和人社局备案,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等事宜。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组织保障
遴选工作由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重大事项报旗委、政府研究决定。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指定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选调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凡能进行网上查询的,一律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证件;网上暂时不能查询的,需提供证件来源,协助进行查询。
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简章由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222251、4217543
阿荣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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