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我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4月份启动以来,各项环节已基本完成,并由蚌埠市教育局下文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现已进入证书发放阶段。对证书发放及个人申报资料的领取做如下具体安排:
  1、面向社会认定具备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统一于2015年6月23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蚌埠六中院内)3楼教师办公室领取。
  2、蚌埠学院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由蚌埠学院统一到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参加面向社会认定具备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待取得毕业证书后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到相应地点领取。
  3、申报人员在领取证书及申报资料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领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本人转交至个人所在单位,由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存入申报人员人事档案;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人员领取本人资料具体办法同上。
  联系电话:3127352。
  如有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
蚌埠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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