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2015年选调城区学校教师通告

  根据2015学年城区学校编制情况及学科需求,我局决定面向农村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现就公开选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学科和职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本市在编在职的公办教师。
三、招聘条件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敬业爱岗、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工作积极,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近三年学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
2.具备规定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专业对口,且符合学科需求。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在农村学校实际工作满6周年及以上(不含进城上挂锻炼时间),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7月底。
四、选调办法
1.申请与申报。在教育局规定的申报名额内(一般每校1人, 70人以上学校、有富余教师的学校视情况可多申报1人),由学校到教育局领取《兰溪市农村教师选调进城申请表》,符合条件的教师于6月18日前持任教学校(中心学校)签署意见的《兰溪市农村教师选调进城申请表》、本人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送教育局人事科。按学科进行报名,中学教师允许报小学相应专业。
2.资格审查。教育局人事科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3.参加选调招考。招考采用笔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
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作文,总分100分。报名人数达到选调人数3:1的按计划进行笔试考核,少于3:1的核减选调人数。
4.人员确定。根据选调招考结果,分学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进城教师试用期为一年,由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由所在学校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5.根据岗位设置规定,选调到城区某校的教师为中级或高级教师职称的,如果该校的中级或高级教师职称岗位已满,将降级聘用。
五、笔试时间与准考证领取
笔试时间:6月27日,地点:另定。参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6月25日上午9:00—11:00到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兰溪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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