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面2015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利辛县中小学师资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农村学校择优选调一批中小学教师到城区缺编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2015年计划公开选调170名农村在编在岗教师,其中初中61名、小学109名(选调岗位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1、在利辛县农村学校任教满6年(2009年9月1日前任教)、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符合岗位条件的在编教师。
2、近3年内,凡脱离教学一线、师德考核不合格一次以上、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者不得申报;所在学校严重缺编(缺编50%以上)、年度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因其他情况情节严重被市级以上行政部门通报批评(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不得申报。
3、县直学校、城关镇城区内学校教师和在城区公、民办学校支教教师不得报考。
二、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zrsks.org.cn/)。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日9:00至6月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经通过资格审查不得更改,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由利辛县教育局负责,统一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二)日常业务考核
日常业务考核主要内容为2014-2015学年度教师出勤率、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所任教班级学生巩固率、教科研成果和民主测评等,由各学校根据《利辛县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中有关规定考核打分,考核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以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质量检测结果为准。该项考核满分为100分。
(三)业务知识与能力测试
1. 报考人员可于6月16日至6月19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2. 业务知识与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测试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生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 业务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及分数设置:业务知识和能力测试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师德修养等,占该项总分的30%;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对学科教材的理解、教学设计、案例分析、本学科专业知识,占该项总分的70%。
(四)成绩合成
日常业务考核成绩按照35%、笔试成绩按照6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将在6月28日左右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利辛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按同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员。资格复审的内容包括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类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列为拟选调对象,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利辛教育网进行公示。经公示后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选岗及调动
1. 资格复审并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报考类别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2. 选岗后的选调人员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发现顶考、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5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800222
利辛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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