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30名教师。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5﹞54号)规定,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详见《寻甸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有违纪行为不满两年的。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
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大学本科在26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大学专科和本科在26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6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寻甸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寻甸县第一中学内)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2663135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审批表》一份;《寻甸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毕业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就业登记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高中英语教师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证明。2015年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3〕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人员,收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费:
(1)笔试考试费50元/人。
(2)面试考试费5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五、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个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1 : 3比例的根据考生自愿进行岗位调剂(相同学科且符合调剂岗位招聘条件),调剂后仍达不到1 : 3比例的,相应削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专业、学科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省厅)》设置。
六、考试
(一)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40号 (云南大学正门左侧)。
6月19日下午16:00——18:00开放考场。
(三)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科目和范围为相应学科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相应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特殊情况达不到1:2比例面试的岗位,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采用模拟讲课(面向考官讲课)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考核、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体检或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采用公开选岗的方式确定聘用岗位, 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报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三)聘用人员按照昆人通〔2008〕54号《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行为的。
十、其它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二)招聘信息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上公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十二、监督电话
寻甸县纪委监察局:0871—62662245;
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662521。
寻甸县教育局:0871—62663135。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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