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龙陵县2015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细则和《龙陵县教育局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就龙陵县2015年初级中学和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和小学教师资格且现场确认已通过的11位非全日制师范专业申请人。
二、测试方式
以说课加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测试时间为15—20分钟。
三、时间、地点
时间:5月29日上午。
地点:龙陵县教育局(请参加测试的申请人于29日上午8:00准时到龙陵县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报到)。
四、测试组织和程序
(一)说课题目的选择
测评对象在申请任教学科范围内自定1个内容进行说课,在测评时将说课稿(一式五份)提交评委老师。
(二)面试(答辩)内容
测试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新课程标准、现代教育理论,提出答辩题目1-2个,由测试对象进行答辩。
(三)测试程序
1、测试对象进行抽签。
2、测试过程
(1)测试对象自我介绍,将说课标题、姓名、申请资格种类写在黑板上。
(2)测试对象根据自选的说课内容说课(控制在15分钟内)。
(3)根据说课的内容,由测试小组提出答辩题目1-2个,由测试对象进行答辩(控制在5分钟内)。
3、测试组汇总测试结果,作出鉴定。
五、有关要求
1、测试组成员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准确全面、公平、公正,不玩忽职守,不循私舞弊,不得随意降低规定、条件和标准,测试结果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测试对象弄虚作假或舞弊者取消测试成绩。
3、严格作息时间,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和测试不合格的,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点击下载>>>
龙陵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0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