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猇亭区2015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

    经审定,李伶俐等2名同志具备教师资格授予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猇亭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6514513。
点击下载>>>
猇亭区教育局
2015年5月18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