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东坡区2015年春季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7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2015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8:30。
2.测试地点:东坡区教育局
二、测试形式和内容
1.测试形式。测试采取说课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测试内容。说课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教学内容。每个学科公布10个说课题目(见附件1)。考生于测试当日在10个题目中随机抽取1个题目作为本次说课内容。面试内容由测试评委根据测试人的说课内容随机提问,测试人即兴回答。
三、测试程序
1.报到:考生于测试当日上午8:30时,到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报到,并上交通讯工具。
2.抽签:8:40,考生抽签确定测试顺序。
3.抽题:8:50,考生按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进入测试室抽取测试题目,并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见附件2)上填写抽取的课题名称。
4.测试:9:00,考生依次进行测试,并将教案提交评委组。
5.成绩公布:测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合格,说课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即可认定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测试评委组专家将测试评价意见填入《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测试评委组长签字确认。
四、测试评委组成
测试评委库由全区教育系统相应学科的特级教师、名教师、省市区级骨干教师和城区学校优秀教师组成。测试前,从学科评委库中随机抽取7人组成各学科测试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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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测试规则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应考,否则视为缺考。
2.测试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测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3.测试时,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室,否则作违纪处理,成绩计0分。
4.考生在候考室内等候,不得高声喧哗,保持候考室安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测试室接受测试。
5.考生不得自报姓名以及表白其独有的自身个人特点,违者作违纪处理,测试成绩计0分。
6.工作期间,评委、工作人员及未测试人员不得离开指定区域。
7.违反上述测试规则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七、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每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200元,收取后交区教育局计财股存入区财政支付中心。
点击下载>>>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说课题目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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