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西峰区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乡镇学区、区直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未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
2.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的在职教师,继续按首批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条件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2.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在职教师,在取得省上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市上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普通话测试合格证后,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社会人员参照非师范类毕业的在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
三、程序及要求
1.网上申报。
输入个人申请信息(个人无需下载打印网上申报的信息)。
2.提交确认教师资格的证件。
3.提交《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在职教师确认教师资格,由各学区、学校按照确认的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上加盖公章,统一报区教体局(人事股)。
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要求本人到确认点确认信息后提交《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思想品德鉴定表》(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填写盖章,其中第8栏由公安派出所填写)等表格资格(表格确认点发放)。
四、资料提供
1.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原件、体检表、一寸1 张纸质照片。
2.非师范类毕业生及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单原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成绩在西峰教育http://www.xfedu.net/Index.html下载)、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原件,体检表、一寸1 张纸质彩色照片。
3.补、换证人员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表格确认点发放)。及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证书遗失声明》原件或低一级教师资格证。
五、办理时间
5月07日–5月31日网报(注:7月20日后网上申请系统关闭),6月10日–6月20日现场确认及认定。
六、注意事项
1.体检要求县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医院备)
2.表格必须用黑色中性笔工整填写,不得涂改,印章齐全。
3.个人申请网址http://www.jszg.edu.cn/portal/request/index?exam=0
4.相关表格到区教体局领取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2015年7月21日8:30—18:00在庆阳七中(庆阳师范)报名,22至24日进行测试。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体育局
201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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