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五桂山办事处直接选聘公办教师启事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办事处位于中山市五桂山脉腹地,毗邻港澳和珠海经济特区,东邻南朗,西接南区,南连三乡,北枕东区,西南面与板芙接界,面积113平方公里。境内群山连绵,层峦叠翠,飞瀑流泉,乃中山市之天然氧吧,有中山“市肺”之美誉,是广东省著名的革命老区和中山市唯一的生态保护区。交通便利,离市区不到十分钟车程,城桂公路贯穿南北,是联结中山、珠海、澳门的交通要道,公路沿途风景如画,曾得到过国家领导人的热情赞誉。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共2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受聘教师享受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待遇。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条件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5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4〕144号)规定,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后出生)。
5.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
语文教师岗位:045103学科教学(语文),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语文),A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3[汉语言文字学],A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A040201[基础心理学],A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A040203[应用心理学]。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7.必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招聘条件如有歧义,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5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4〕144号)相关规定为准。
二、招聘办法
1.从即日起至5月22日止,有意者请将第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学习成绩单、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有关证书电子版发送到:1435162512@qq.com,应聘人员也可将有关资料复印件邮寄: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邮编:528458;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60-88203588。
2.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人员将审核应聘人员资料,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面试人员,并通知参加面试。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证书原件,如发现资料有不真实,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具体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3.招聘单位将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与考核, 并按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欢迎来电话或通过QQ留言咨询。
   
                                五桂山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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