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层特岗合同期满可续签留任

    本报讯 (本报记者王逸群)高校毕业生来到基层特定岗位工资怎么算?就业期满能否续签?我省近年来开始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备受群众关注。日前,省人社厅印发了《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从多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详细阐述。
 
共设7类基层特定岗位
 
    据介绍,基层特定岗位招聘对象为毕业两年以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我省基层特定岗位主要包括7个方面:基层人社管理类岗位;社区党务工作岗位;基层计生类岗位;基层司法岗位;基层民政岗位;基层工会岗位;县级以上政府及省人社厅确定的其他基层特定岗位。
 
    从今年起,我省将不再增加基层特定岗位数量,对岗位流失人员建立正常补录机制。各地人社部门每年应逐级上报在岗人员、流失人员数量,经省人社厅核实,按照总量控制原则,下达岗位补充计划,全省统一组织补充。各地根据计划人数,组织本地招聘工作。
 
服务期满可续签合同
 
    据了解,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特岗人员将实行双重管理。各级人社部门及岗位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岗前培训和业务工作指导、检查、考评等工作。日常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由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主体责任。
 
    合同期满后,基层特岗人员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如不进行续签,用人单位和基层特岗人员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可享当地最低工资2倍待遇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必须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自本办法实施的次月起,各地基层特岗人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合理确定,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由各地级市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基层特岗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各地通过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贴。
 
 
    同时,住房公积金、人员休息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执行。基层特岗人员报酬由省地共同承担;省级财政承担部分实行定额补助,通过就业资金转移支付各市、县(区),并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给予倾斜。
 
虚报冒领将负法律责任
 
    省人社厅强调,对聘用单位存在空岗、挂岗、虚报冒领、冒名顶替、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停止其使用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资格,追回套取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各级财政部门将加强对基层特定岗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套取、私分、挪用财政资金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外,负责基层特定岗位开发、招聘、管理、检查、监督的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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